哲别与山里的猎户
山谷尽头,一项小范围的协议决定了逃亡者的结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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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追一个人,再赢得一座城
1218 年,成吉思汗派哲别进攻屈出律。《圣武亲征录》记哲别至撒里桓地克之;志费尼写屈出律当时在喀什,蒙古军到来后他即逃走。多个叙事的地名不能随意当作同一地点,也不能补成确有双方列阵决战的场面。
志费尼转述喀什人的记忆:蒙古军只寻找屈出律,允许宣礼,并在城中宣布各人遵循自己的信仰。原来住在当地居民家中的屈出律士兵,很快遭到居民杀害。这份材料的宗教立场鲜明,它仍说明军队的宣告怎样利用此前驻兵与信仰压迫产生的敌意。
宣告是在具体城镇和征服阶段向具体人群作出的。蒙古扩张另有严厉征税、战争与屠城,不能从喀什这一段推出蒙古军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时候都无条件宽容,也没有证据说这是一项明言全面照搬大石制度的命令。
熟悉山路的人,把逃亡者交出来
屈出律向巴达克山边境逃去,进入一处难行的山谷。巴达克山是帕米尔西缘的历史区域,涉及今日阿富汗东北与塔吉克斯坦东南等地,不只是一座山或一个现代省。志费尼正文与《史集》《蒙古秘史》的地名读法和路线各有差异,Boyle 的校注保留了瓦罕与帕米尔河谷的不同解释。
志费尼记附近猎户发现逃亡者,蒙古军从另一侧追到。由于道路崎岖,双方约定:猎户若捕获屈出律交给蒙古军,军队就不再向他们要求别的。猎户围住屈出律及随从,捕获后交人,蒙古军斩首带走;猎户带着珠宝与钱财等大量所得返回。
“不再向你们索求”有明确的协议对象,并不是整个巴达克山永久免税免掠的诏令。史书也没有把取得财物细分为预定赏金或全部战利品。捕人、交人、处死的次序可以确定,具体刑场的现代坐标与最后所经每一条山道,却不能由一张参考地图补出来。
阅读依据
- 志费尼《世界征服者史》,Boyle 英译第一卷 ↗
亲读 pp.61—70、354—362 及译注;屈出律身世在正文有误,译注校为乃蛮太阳汗之子;猎户、宗教命令与归属按具体地区表述。
- 《圣武亲征录》 ↗
亲读1208屈出律败走、1209高昌杀监国归蒙、1211亦都护来朝、1218哲别征屈出律等相连段;本篇不外推为全过程免税承诺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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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先追一个人,再赢得一座城:西辽 · P180–P181;西辽 · P183–P183;辽05 · P195–P195
- 熟悉山路的人,把逃亡者交出来:西辽 · P181–P1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