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万岁:战功没有等来封赏
一份胜报、一次召见,与互相冲突的身后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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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奏而后行刑,是这位皇帝下过的命令
隋初修律,减轻前代若干刑罚,撤去枭首、轘裂与鞭刑,也为讯囚、枷杖和申诉设立规矩。《高祖纪》在596年记杨坚下令,决定死刑要三次奏报以后执行;《刑法志》则系于595年,两处纪年相差一年。慎刑规则本身确实见于两处记载,不能因为他后来滥杀,就说前面的制度从未存在。
可是《隋书·刑法志》在记下制度以后,又接连记录皇帝因怒而杀人、官员迎合旨意、处罚离开律文的事。三次奏报并不是一堵能自行挡住皇权的墙。史万岁之死,要放回这种法令与当场命令并存、而后者能压倒前者的处境中理解。
本节依据:《隋书》卷二·高祖纪下;《隋书》卷二十五·刑法志
他曾受高颎援救,也曾受杨广礼遇
史万岁并非只在最后一仗才成名。父亲战死后,他承袭爵位;参与平定尉迟迥之乱,又因牵涉尔朱绩案被除名,发配敦煌戍边。《隋书》用善射与勇战的故事铺陈他的声望,后来出征突厥、平陈和征战江南,又使他重返将领之列。
他与杨素也不是从来没有合作。江南战事中,史万岁率军深入,长时间消息断绝,传记写他把书信放在竹筒里顺水漂出,取水者拾到后才交给杨素。杨素将消息上报,朝廷奖赏史家。到了后来,正是曾经并肩作战的上司压下他的北征功劳,人物关系发生了变化。
南征爨氏后,史万岁因受贿纵还爨玩的案件面临死罪,高颎与元旻赞扬他的领兵才能,为他求情,最后获免死、除名,后来复官。但同一传还记杨广曾以朋友之礼待他,杨坚命他督晋王府军事。高颎曾援救,并不足以把史万岁固定成杨勇一党的成员;他的仕途横跨了后来彼此冲突的关系。
本节依据:《隋书》卷五十三·史万岁传
达头退走以后,究竟有没有交战
开皇末年,隋军分路对付突厥达头可汗。杨广与杨素走灵武方向,杨谅与史万岁走马邑方向;史万岁与张定和等将领出塞,到大斤山与对方相遇。《史万岁传》先写达头打听隋将是谁,听说是旧日在敦煌戍边的史万岁,便引兵退去。
传记接着记史万岁追赶百余里,赶上后交战获胜,继续深入沙碛追击。杨素却向皇帝称,突厥早已归降,只是来到塞上放牧,并未入寇,因而史万岁的功劳没有被处理。将军多次上表陈述,仍未改变结果。
这个争执后来还有一份相反的文字:史万岁死后的诏书说,达头确曾率众抗拒,却在看到隋军后退走,隋军不曾交战;它指责史万岁与张定和在报功簿上虚写迎面交兵。传记说有追战,诏书说未交战,连否定战功的理由也与杨素那句只是放牧不同。两种记录必须分别保留,不能把官方诏书当作对传记逐项独立验证的结论。
他在朝堂,皇帝听到的却是“谒东宫”
杨坚从仁寿宫回京后,废太子杨勇,追查东宫相关人员。皇帝问史万岁在哪里,史万岁实际上就在朝堂;按传记所述,杨素趁皇帝正在发怒,回答说他去拜见东宫了。皇帝相信这句话,下令召他。
此时,史万岁所领士卒有数百人在朝申诉。他向他们保证,今天要替大家把话说到底。见到皇帝后,他争论的也是将士有功而被压抑,言辞激烈,触怒杨坚。史书没有把这场争辩写成只为自己索求爵赏,更没有记录一段先审问东宫来往、再按完整法律程序判决的过程。
杨坚命左右当场杀死史万岁,随后后悔,追止已经不及。《通鉴》也采用了这一叙事。可以确认的是皇帝暴怒之下发出致死命令;不能再添具体用了多少杖、哪一种刑具,或一套固定的宫廷杖刑仪式。原先需要谨慎复核的生死大事,在这一刻缩成了皇帝与侍从间的一道命令。
将军死后,朝廷才公布解释
随后下发的诏书重新提起南征受贿旧案,说皇帝此前念功赦命、恢复官爵,史万岁如今却又虚报战功,不能再次宽宥。这份诏书把处死解释为依法惩治欺罔;传记却把它接在盛怒杀人、后悔不及之后。读者看到的是皇帝为处分提供的公开理由,与史家对处分发生方式的判断。
传记末尾说,士庶无论是否认识史万岁,都为之悲惜。这是史书对事件反响的概括。它与战功被夺、替士卒发言的情节一起,构成后世熟悉的忠勇将领形象;而传中同时保留的受贿案件和相反诏书,又使这个形象不能被简化成一份毫无争议的生平鉴定。
出身能解释起点,不能代替行为证据
杨坚出自高级将领之家,父亲杨忠后来做到北周柱国大将军、随国公。不过《周书》所列西魏八柱国并不包括杨忠,他列在十二大将军中,后来才进位柱国。把家世概括为显贵没有问题,把不同阶段的官号混作一个固定名单,却会改变具体履历。
显贵出身是否使统治者与民间生活隔膜,可以作为分析问题;但不能据此断言父子每个人都从未知道疾苦。《高祖纪》也写杨坚见饥民所食豆屑杂糠而自责,要求沿途不得驱逼就食百姓。这样的记载不能洗去他滥杀的责任,却要求我们把恤民举动、奢侈营造、猜忌与严刑分别考察。
史万岁的遭遇所显示的,是一种更具体的危险:战场报告能被近臣改写,储位斗争能使普通召见突然变成生死关头,皇帝的怒意又能绕过自己颁布的慎刑规则。判断杨氏父子的责任,须落在这些选择及其后果上,而不能用贵族后代必然不惜人命的心理推断替代证据。
本节依据:《周书》卷十六·八柱国与十二大将军名单;《周书》卷十九·杨忠传;《隋书》卷二·高祖纪下;《隋书》卷二十五·刑法志;《隋书》卷五十三·史万岁传
阅读依据
- 《隋书》卷五十三·史万岁传 ↗
据敦煌经历、江南漂书、爨玩受贿案、高颎求情及晋王礼遇、大斤山追战、杨素谮言与处死。传中追战叙述与身后诏书兵不血刃、虚报交战的说法有冲突,正文分层展示,不将后者倒写成已查明事实。
- 《隋书》卷八十四·突厥传 ↗
该传记大斤山达头不战而退、史万岁追斩,与史万岁传可互相参照,但战果数字及出军地名记载有差别,正文不强行拼成精确战报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一百七十九·隋纪三 ↗
在600年废勇叙事后记史万岁从大斤山还、诉功被杀。采用其时序,不提前安置为尚未展开废储时的另一案件。
- 《隋书》卷二·高祖纪下 ↗
据596年死罪三奏后行刑,以及本纪对文帝恤民和晚年严刑的两面记述;不以出身反推其必然心理。
- 《隋书》卷二十五·刑法志 ↗
据开皇减刑、刑具与申诉规则,及晚年律外杀戮。没有把三奏复核概括为对皇权已有强制制约,也未给史万岁补造杖数或刑具。
- 《周书》卷十六·八柱国与十二大将军名单 ↗
卷末所录西魏八柱国中无杨忠;杨忠见于十二大将军名单,避免混同后来获得的柱国官号。
- 《周书》卷十九·杨忠传 ↗
据北周时进位柱国大将军、武成元年进封随国公及杨坚承嗣,承接贵族家世而不作血统或性格决定论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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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三奏而后行刑,是这位皇帝下过的命令:隋(中) · P130–P130;隋(中) · P133–P134
- 他曾受高颎援救,也曾受杨广礼遇:隋(中) · P130–P130
- 达头退走以后,究竟有没有交战:隋(中) · P130–P131
- 他在朝堂,皇帝听到的却是“谒东宫”:隋(中) · P131–P134
- 将军死后,朝廷才公布解释:隋(中) · P130–P134
- 出身能解释起点,不能代替行为证据:隋(中) · P134–P1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