献文帝:让出皇位以后
李奕案、太上皇与一场死因争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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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弈身后,是一个在朝多年的家族
献文帝亲政以后,他与冯太后的关系因李弈而紧张。《魏书·皇后传》称李弈为太后的内宠,李弈的哥哥李敷则是朝廷重臣,历任南部尚书、中书监等职,参与重要决策。兄弟的父亲李顺,也曾在太武帝朝任职。李弈不是一个与朝政毫无关系、突然走进宫中的陌生人。
《资治通鉴》说,李弈得宠于太后,献文帝对他的态度已经疏远。后来的案卷之外,宫廷中的信任已经出现裂缝。史家的道德评价,也不能直接推广成所有鲜卑人的共同习俗,或断言冲突只是汉化程度不同造成的。
470年,机会来自另一名官员的贪污案。此人是李訢,字元盛,曾任仪曹尚书,后出任相州刺史。他与李敷虽族属已远,却从小交好,情如一家,李敷曾替他遮掩过失;等他被征还问罪,旧日的交情反而成为朝廷取得指控的入口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3 · 皇后传;《魏书》卷36 · 李顺传附李敷;《魏书》卷46 · 李訢传;《资治通鉴》卷132 · 泰始六年
一场审讯,转向了另一对兄弟
按《魏书·李訢传》与《资治通鉴》,审案官员承受朝廷旨意,暗示李訢:如果能检举李敷兄弟,便有机会免死。李訢起初不愿指控旧交,一度自伤而未死;女婿裴攸劝他向受李敷迫害的冯阐之弟求取线索,后来又有范檦提供材料,指控才陆续成形。
列举了多少罪状,传世文本并不一致。《魏书·李顺传》附李敷事迹记二十余条,《资治通鉴》记三十余条。能够确认的是,李訢原来的案件被引向了李氏兄弟;这些数量不能让我们逐项核验罪名,也不足以断定所有指控都是凭空捏造。
470年冬,李敷、李弈等被诛,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也受到牵连。《魏书·皇后传》明确说,李弈被杀后,太后对此不满。案件把皇帝、太后与重臣家族联系在一起,已经超出私人争执,也给此后的母子关系留下难以解开的结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6 · 显祖纪;《魏书》卷13 · 皇后传;《魏书》卷36 · 李顺传附李敷;《魏书》卷46 · 李訢传;《资治通鉴》卷132 · 泰始六年
举报使他免死,没有让他立刻无罪
李訢并没有在检举之后立即获得赦免和高位。朝廷仍认定他的贪污足以处死,只因揭发李氏兄弟而减刑,先受鞭一百、剃去头发,配服劳役。免死与无罪,是两件不同的事。
不久,他又被起用为太仓尚书,兼摄南部事务,后来参与军国决策,受到献文帝倚重。《魏书》还记下他起用范檦等人聚敛、让民众远途输送物资的弊害。朝廷一面处罚他的旧罪,一面继续使用他;这种人事安排,比一个举报有功便立即飞升的故事复杂得多。
太后失去了亲近的李弈,李訢却重新进入权力中心,双方的关系自然值得注意。不过,现存材料没有把某次授官直接记成太后决定废帝的时点。献文帝随后退位,还涉及他的宗教志趣、皇位继承与朝臣的选择。
退隐的愿望,与受迫传位的记载
献文帝喜欢黄老之学,也亲近佛教。《资治通鉴》记他常与朝士、沙门谈论玄理,看轻富贵,有离开世俗的想法。但他并非只会空谈、从不处理国家事务:470年,他还亲自迎击柔然。信仰和退隐愿望,不能抹去这些实际活动。
471年传位时,《魏书·显祖纪》保存了皇帝称赞尧舜让贤、希望退居的诏令,以及大臣对继承安排的讨论;《魏书·天象志》却另有一句:上迫于太后,传位太子。同一部书的不同篇章,已经呈现出不同的解释。退隐是当时公开表达的理由,太后施压也有传世史文可据。
天象志把人事与灾异相联系;它保存了另一种政治解释,却不能由星象本身证明宫中每一步行动。关于压力怎样施加、退隐的愿望又有多坚定,仍需在不同叙述之间保留距离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6 · 显祖纪;《魏书》卷105之3 · 天象志三(四库本);《资治通鉴》卷132 · 泰始六年;《资治通鉴》卷133 · 泰始七年
皇帝想传给叔父,大臣坚持传给儿子
献文帝最初选中的继承人,不是幼子,而是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。《资治通鉴》称子推沉静仁厚,素有声望。皇帝提出,儿子还小,应当选一位能担当天下事务的成年人。这一想法有现实理由,并非毫无章法地退出。
反对者却担心皇统转入旁支。子推的弟弟任城王拓跋云主张父子相传,源贺强调继承次序,东阳公拓跋丕不赞成皇帝退位;陆馛、赵黑等也支持由太子承统,高允则以周公辅佐成王为比。幼主需要辅臣,与另立成年宗王,带来的权力安排并不相同。
最终,献文帝接受由太子继位、大臣辅佐的方案。可以说他受到太后的压力,却不能把这一结果压缩成太后一句只许传儿子:史书留下的是多名宗室与大臣参与的争论,他们也有各自维护的继承原则。
十八岁的太上皇,仍然调兵出征
471年八月,拓跋宏即位。按史书记龄,父亲十八岁,儿子五岁;这与前几年生子时所说的十三周岁,不是同一时点,也不是同一套计龄方法。幼帝称孝文帝,父亲献文帝则被群臣请求尊为太上皇帝。
群臣解释,这个名号不同于汉高祖尊父亲为太上皇的情形:献文帝本人统治过天下,幼帝尚不能独理万机,仍应由他总揽大事。他移居崇光宫,军国大事继续上报。《资治通鉴》又记,他在苑西山修建鹿野浮图,与禅僧相处;政治权力与宗教生活,确实同时存在。
此后并非只剩一个有名无实的尊号。472年,太上皇帝调遣将领追击北方敌军,年底又亲讨柔然;473年,他还率军南下;475年,又在北郊大阅。这些连续的行动表明,退位后的他仍在决定军队往哪里去、由谁指挥。
因此,471年的禅位没有使他立刻失去一切权力。从传位到死亡,中间还有五年;这五年的军政活动,是理解献文帝晚年不能跳过的一段。
476年六月:戒严与暴崩之间
476年六月甲子,北魏中外戒严,京师军队分为三等。七天后的辛未,献文帝去世。《魏书·高祖纪》留下了这组先后相接的日期,《显祖纪》则记他死于永安殿,年二十三。戒严是可以确认的事件,却不能仅凭时序,就断定此前必有太后召见、当场逮捕和软禁的一整套过程。
对于死因,古籍并非全无记载。《魏书·皇后传》说献文帝暴崩,当时有人说是太后所为,保留着传闻语气;《天象志》则明确写到鸩毒之祸。后来《资治通鉴》采取更确定的叙法,把太后因李弈之死怨恨献文帝、秘密下毒作为死因。不同篇章与史书,语气和解释并不相同。
这些材料使毒杀说成为有文献来源的历史说法,而不是今天凭空提出的猜想;但它们也没有提供足以复原下毒方式的完整证据。不能因为本纪未写死因,就说朝廷对外宣布病死;同样不能把几处简短叙述拼成已经证实的召见、拘禁、逼死现场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6 · 显祖纪;《魏书》卷7上 · 高祖纪;《魏书》卷13 · 皇后传;《魏书》卷105之3 · 天象志三(四库本);《资治通鉴》卷134 · 元徽四年
这一次临朝,皇孙已经长大了五岁
献文帝死后,冯氏受尊为太皇太后,再次临朝听政。此时是476年,孝文帝按传统记龄已经十岁,不能再沿用471年登基时的五岁。她面对的仍是幼帝,却已经不是第一次临朝时的献文帝,也不是刚出生的皇孙。
朝中的人事关系也没有随献文帝死亡立即变得简单。曾参与告发李氏兄弟、又受献文帝倚重的李訢,在这时还升任司空。宫廷恩怨与官员去留确实相关,却不能仅凭谁亲近过谁,就倒推出每一项决定的完整动机。
从466年诛乙浑,到467年还政抚孙,再到471年父子之间移交皇位而保留太上皇权力,最后到476年太皇太后再次临朝,执政的名分与实际控制多次分合。李弈案是其中的一场重要冲突,而继承安排、宗室与大臣的参与,同样影响了权力最后落在谁手中。
阅读依据
- 《魏书》卷6 · 显祖纪 ↗
献文帝出生、470年诛李敷、471年拟禅子推与最终传太子、太上皇帝名号、崇光宫和476年永安殿崩。此本纪未说明死因,不能据沉默改写成官方宣布病死。
- 《魏书》卷7上 · 高祖纪 ↗
孝文帝出生和五岁即位,472—475年太上皇军事活动,476年六月甲子戒严、辛未崩、冯氏尊太皇太后与李訢升司空。两干支相距七天;时序不自动证明召见逮捕。
- 《魏书》卷13 · 皇后传 ↗
李弈为冯太后内宠、被诛后太后不满;献文暴崩用时言太后为之的传闻措辞。本文不复原选美、夜谈与训斥对白,不把史家内行评价推广成某一族群的统一伦理。
- 《魏书》卷36 · 李顺传附李敷 ↗
李敷官职、兄弟家世与被诛;此传列隐罪二十余条,与通鉴三十余条并陈,不强行统一。李弈容貌、才艺和善解人意的细节未由本传确认。
- 《魏书》卷46 · 李訢传 ↗
李訢与李敷旧交、贪污问罪、有司承中旨、裴攸劝说及指控材料,减死受鞭髡役后复为太仓尚书,继而参决军国。本篇不将先处罚再复官压成举报后立即免罪;范氏名字采用通鉴的范檦字形。
- 《魏书》卷105之3 · 天象志三(四库本) ↗
保存上迫于太后传位太子及鸩毒之祸两项说法。此篇以灾异解释政治,与本纪及皇后传应分层对读;引用其历史说法,不把星象当作验证宫廷行动的实证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32 · 泰始六年 ↗
470年献文帝迎击柔然及李氏案件;李弈得宠、帝意已疏,李訢受中旨引导告发,列三十余条、受刑后复官。无完整案卷,不能断言每条罪名全部成立或全部捏造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33 · 泰始七年 ↗
献文帝黄老佛教兴趣、拟禅子推与群臣反对、传位后仍总大政,并建鹿野浮图与禅僧共处。原段所谓身边聚集美少年及太后准许其游乐的对白未在本篇核定,不据此判断其私人关系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34 · 元徽四年 ↗
采取冯太后因李弈案怨显祖、密行鸩毒的叙述,随后记再临朝与李訢任司空。与魏书皇后传保留传闻、本纪不言死因的写法分开呈现,不将后出通鉴叙法当成独立验尸证据。
原稿段落定位
以下为整理所参考的原稿范围。引用范围包含校正、评论与未逐句采用的内容,不代表整段照录。
- 李弈身后,是一个在朝多年的家族:北魏04 · P082–P086
- 一场审讯,转向了另一对兄弟:北魏04 · P086–P089
- 举报使他免死,没有让他立刻无罪:北魏04 · P090–P091
- 退隐的愿望,与受迫传位的记载:北魏04 · P091–P095;北魏04 · P100–P100
- 皇帝想传给叔父,大臣坚持传给儿子:北魏04 · P096–P097
- 十八岁的太上皇,仍然调兵出征:北魏04 · P098–P101
- 476年六月:戒严与暴崩之间:北魏04 · P103–P105
- 这一次临朝,皇孙已经长大了五岁:北魏04 · P105–P1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