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只函与六百卷书:梁武帝的治国日常
用人、地方升迁、申诉、律令与《通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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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要的不只是一个出身标签
齐、梁之际的权力,不是简单地从所有士族手中转交给所有寒门。新朝继续任用有门第、经学与仕宦声望的人,也依赖文书、军务和选官经验出众的官员。一个人的家世、财产、实际权力与办事能力,并不总是重合。
徐勉幼年孤贫,父祖却都做过官;他从国子生起步,射策高第,历任博士、参军、尚书郎,后来掌握选官和军书。周舍是周顒之子,《梁书》还把家系上溯到晋臣周顗,不能因为他勤于实务,就一并归成毫无门第的平民。
范云的推荐使周舍进入梁武帝视野。周舍长期参与诏诰、礼制、法律、军事机密;徐勉则忙到数旬才回一次家,连家犬都对他惊吠。两人的作用可以从日常职责中看清,不必先把朝廷分成只占虚位的贵族与独自干活的寒门两类。
本节依据:《梁书》卷二十五·周舍、徐勉传
县里做得好,有一条向上走的路
《梁书·良吏传》记,梁武帝选择地方长官,重视廉平,并在派任以前召见,亲自讲治民要求。他把到溉、刘鬷等中央官员派到郡中,也立下“小县有能,迁为大县;大县有能,迁为二千石”的规则。
这条规则给政绩与升迁建立了联系。山阴令丘仲孚因治绩迁长沙内史,武康令何远因清公迁宣城太守,是史书列出的具体例子。这里的“良吏”包含县令、郡守等地方官,不能套成后世固定分离的官与书吏,再说所有基层书吏都能按同一程序一路升到朝廷。
规则也不保证每一个“能吏”都温和公正。同卷沈瑀治余姚,约束豪族、整肃吏员,却又把早年受辱的怨恨带进施政,严厉到引起士庶怨惧。传记一面称其廉白,一面保存报复与强制,提醒读者:能执行命令,与能妥善使用权力,仍是两回事。
手冻裂了,奏章仍在往前送
梁武帝确有勤政的一面。《梁书》记冬月四更结束,他便命人持烛处理政务,执笔受寒,手上皴裂。这个细节,比笼统的“英明勤政”更能显出每日工作的耗费;四更结束也不宜不加季节、时制差别地固定换成现代某一个钟点。
朝廷有命地方报告清廉或侵渔守宰、据以黜陟的诏令,也要求检查堤防、减轻不便的征收。但这些诏令与萧宏屡免屡复并存。皇帝可以亲自勤劳,可以要求清廉,却未必把同样严厉的尺度施到每一位亲近者身上。
徐勉那句“今夕止可谈风月,不宜及公事”,正是在熟人交往里划一道界线。梁初治理的成效,不仅取决于皇帝早起多少次,还取决于这种界线是否在每一次任命、每一宗案子里守得住。
想议政与想申冤,投向不同的函
502年,梁武帝在公车府的谤木、肺石旁各设一只函。公车府承担上达事务的角色,把投书口放在这里,是要给通常进不了宫门的意见留出入口。
谤木函接收对朝政的议论;肺石函则供有功未录、有才被压抑、受豪门侵凌或遭冤屈的人自申。区分依据是要说什么事,并不是官员投一箱、平民投另一箱。功臣、士人和普通百姓,都可能有被挡在层层官署之外的话。
箱子本身不会使信息自动畅通。504年朝廷又派使者巡行州部,允许有重大冤害的人向使者陈诉,正说明距离、贫困、老病仍会阻碍上达。设置入口与派人下去,是两种补救;史书保存了安排,却没有提供足以计算实际受理率、翻案率的完整账册。
本节依据:《梁书》卷二·武帝中
新朝需要共同遵行的条文
新朝建立后,朝廷命王莹等参定律令。503年,蔡法度奏上《梁律》二十卷、《令》三十卷、《科》四十卷。律、令、科共同约束刑罚与行政,不能把这件事缩成皇帝独自写出一部书。
同样漫长的还有礼制整理。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五礼关系祭祀、丧葬、接待、军礼和冠婚庆典;何佟之等参与议定,徐勉后来汇报各部仪注的编纂、抄校经过。皇帝称制裁定疑义,官员和学者把原则转成一次次可执行的程序。
南北朝确实不断调整律令、官制和礼仪,后来的统一王朝继续吸收这些经验。但这不是一条从梁律直接、完整地传到隋律再到唐律的直线,也不能把北齐律、梁律简单评成同一等级。此处首先能够确认的,是梁朝留下了自己的成文整理与制度试验。
“众史可废”,是一位皇帝的自信
梁武帝不只想安排官员和刑罚,也想规定朝廷怎样理解过去。《梁书》记他组织编纂《通史》六百卷,并亲自制作赞序;他还撰经义、讲学,使王侯、朝臣、学生在问难与听讲中接触自己的解释。
萧子显侍坐时,皇帝曾说:“我造《通史》,此书若成,众史可废。”萧子显随即用孔子整理古典的功业来回应。这个场景既显示萧衍对史学的投入,也显示君臣谈学问时并不离开尊卑:赞许皇帝的著述,本身便是一种朝廷语言。
把不同朝代接在一起观察,当然有助于追问兴亡。但《通史》的这句自许,不能证明此前的《史记》等已经失去价值,更不能证明断代史天然没有解释能力。原书如今未完整流传,读者也无法拿它与《资治通鉴》逐卷比较。
这位皇帝努力让法令、礼仪、经学和历史共同支撑政治。问题是,书中吸取的教训能否约束现实中的亲近者,提出意见的渠道能否容纳不合皇意的答案。六百卷书与两只函,都要在这些具体关口接受检验。
本节依据:《梁书》卷三·武帝下;《梁书》卷三十五·萧子显传
阅读依据
- 《梁书》卷二·武帝中 ↗
两函、巡行、律令及黜陟诏。
- 《梁书》卷三·武帝下 ↗
勤政皴手、经义讲学及通史卷数。
- 《梁书》卷二十五·周舍、徐勉传 ↗
人物家世、实务、拒请托与五礼编纂。
- 《梁书》卷三十五·萧子显传 ↗
众史可废及萧子显奉答。
- 《梁书》卷五十三·良吏传 ↗
小县大县二千石升迁条、具体人例及沈瑀治余姚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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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皇帝要的不只是一个出身标签:南朝04 · P067–P077
- 县里做得好,有一条向上走的路:南朝04 · P074–P078
- 手冻裂了,奏章仍在往前送:南朝04 · P079–P082
- 想议政与想申冤,投向不同的函:南朝04 · P082–P086
- 新朝需要共同遵行的条文:南朝04 · P087–P093
- “众史可废”,是一位皇帝的自信:南朝04 · P091–P0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