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袍之后,怎样守住兵权
陈桥兵变与宋初权力重新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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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行伍到殿前都点检
赵匡胤生于洛阳,其祖赵敬历任营、蓟、涿三州刺史,父赵弘殷在军镇与禁军中成长。赵弘殷曾左目中箭仍奋战,后来还因寿春卖饼者被柴荣问罪而出面求情。《宋史》同时保存军人的勇猛与一场小民获救的谏言。赵匡胤早年游历,后来入郭威军中;柴荣任开封尹时,他任马直军使。高平与淮南诸战,让他逐步掌握殿前军。
959年柴荣病还后,赵匡胤代张永德为殿前都点检,恭帝即位又领归德军节度使。一个能带兵、在军中有威望的人,正站在幼君与禁军之间。把结果倒写成他自幼必做天子,会失去这一连串具体职任的意义。
本节依据:《宋史》卷1
陈桥的黄衣与三条军令
960年北汉与契丹入寇的军报到来,赵匡胤奉命出师。《长编》记正月初二前军先发,初三他率大军出城,当夜驻陈桥驿,次日军队拥立他。宋代官修叙述称他夜间醉卧,赵光义、赵普入告,军士露刃集于庭,以黄衣加身,拜呼万岁。官修文本记下的是拥立场面,不能据此认定所有参与者的预谋与否。
赵匡胤约束军士:不得惊犯周太后、恭帝,不得侵凌大臣,不得劫掠府库与百姓。军队回城,韩通欲抵抗,却被王彦升追杀于家,家属也被杀。范质等宰相在持剑军校的压力下承认新君;陶谷从袖中取出禅位制书。所谓顺利受禅,背后仍有武力与死亡。
恭帝改封郑王,符后称周太后。朝廷赠韩通官爵、收葬,又祭周陵庙。对旧朝的礼遇是新朝的政策,不能扩大为每一位柴氏子孙都已获永久安全的事实承诺。
本节依据:《宋史》卷1;《宋史》卷256;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1
进了皇城,强镇仍会造反
赵匡胤以归德军所在宋州取国号宋,960年即改元建隆。同年李筠在泽潞反,李重进又在扬州反,皇帝两次亲征,两镇都经实战平定。陈桥没有自动让全国军队服从。
宋初接纳五代旧臣和降将,也继续从各州选兵入京。965年诸道骁勇兵籍送阙下,骑兵、步兵分别编入亲军。强军的组成越来越由中央掌握,地方将帅得以长期独占的资源则减少。
钱谷与任命,不再只在一镇手里
赵普帮助处理这一转变。《宋史》记他建议征诸道丁壮送京守卫、诸州置通判主钱谷。削减军镇独立行动所需的财力、补入中央亲军,与文官监理相互配合。
朝廷还让大理、刑部检详诸道狱词,要求举官承担失察责任,复试贡举,扩大中央对地方行政与入仕的控制。具体制度有先后与变化,不宜把后来整个宋代的将兵分离、阵图指挥都归成陈桥第二天已经完成的一套规则。
赵普读书,皇帝也分赵普的权
赵普少习吏事、寡学术,太祖劝其读书;他晚年常闭门开箧读书,家人后来发现箧中是《论语》二十篇。这一故事说明经验与学习可以并行,不能用“半部论语”证明治国从此无需更多知识。
熟悉吏事的宰相也会专权、庇护亲吏。973年胡赞等受赇案件被揭发后,太祖令参知政事与赵普分掌知印、押班、奏事,继而将他外放。权力分配既针对军人,也针对文臣。
编辑解读:五代反复拥立和杀戮,让宋初君臣格外重视可控制的兵权与财政。它确实减少了旧式强镇的独立空间;至于宋代数百年安全、对外胜败、文人的社会地位,不能只由这一条解释。黄巢、门阀瓦解、明清中央集权的比较,是观察历史的角度,不能抹掉各时期之间的差别。
跨朝比较须落到具体事件。1393年蓝玉被蒋瓛告谋反,经历审讯、族诛与牵连,《明史》又记此后赦免胡党、蓝党。诛戮有政治恐惧与权力集中背景,但不能把复杂狱案直接化成“为绝藩镇,所以一切可能拥兵者都被杀”的单一解释。宋初削镇兵财与明初清洗功臣,也不是同一种措施。
文武关系同样不能只用佩剑形象概括。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记秦朝臣侍殿不得携兵器,荆轲刺秦时殿上的人因此无法立即持械救援;文士是否佩剑还取决于时代、场合与禁令。“所有读书人都佩剑、都必须文武两门”不是可以通用于古代社会的规则。
阅读依据
- 《宋史》卷1 ↗
亲读家世、军职、陈桥拥立三约、韩通、陶谷、郑王及当年二镇反叛。
- 《宋史》卷2 ↗
亲读965选精兵入亲军。
- 《宋史》卷3 ↗
亲读贡举覆试及赵普分权案。
- 《宋史》卷256 ↗
亲读赵普陈桥、征壮丁通判钱谷、论语二十篇与权力得失。
- 《明史》卷132·蓝玉传 ↗
親读洪武二十六年告变、狱词、族诛及赦胡蓝党,不以简单藩镇逻辑替代案件。
- 《史记》卷86·刺客列传 ↗
亲读荆轲刺秦时秦法群臣侍殿不得持尺兵;佩剑并非一切时代场合通行。
- 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1 ↗
亲读辛丑朔、壬寅前军、癸卯大军、甲辰陈桥;韩通被追杀并妻子,细分宋史略文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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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从行伍到殿前都点检:五代十国06 · P075–P079
- 陈桥的黄衣与三条军令:五代十国06 · P079–P094
- 进了皇城,强镇仍会造反:五代十国06 · P093–P096
- 钱谷与任命,不再只在一镇手里:五代十国06 · P096–P098;五代十国06 · P173–P174
- 赵普读书,皇帝也分赵普的权:五代十国06 · P157–P1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