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国的继承危机:一拜之后,父子成仇
六修之乱、短命的继承人与祁氏夺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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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们不敢逃,长子却拒绝来了
猗卢受封代王前后,统治越来越严厉。《魏书》写,原先习俗宽简,后来却明刑峻法,诸部人往往因违命获罪,误了规定期限,甚至全体部众都可能被杀。有人带着家人一同走向受刑之处,路人问去哪里,得到的回答是去就诛。
《通鉴》也留下老幼相携赴死、无人敢逃的叙述。这样的服从建立在恐惧之上:首领的命令不仅决定一个人的生死,还能殃及同部的人。可当拒绝听命的是自己的长子时,猗卢遇到的抵抗,却不是一道严令便能消除的。
六修已经在新平城统领南部。猗卢晚年偏爱幼子比延,想让他继承,又疏黜六修的母亲。父亲的亲疏变化,同时改变了长子对继承的期待。六修并非没有地位与部众,但这些已有的力量,没能让他安心。
先是一匹马,后来是父亲的步辇
六修有一匹骏马,《通鉴》记作日行五百里。猗卢把马从长子那里夺来,送给比延。紧接着的礼仪冲突更难忍受:六修来朝,父亲让他向比延拜礼,他不肯。猗卢于是让比延坐自己的步辇,由人引导随从出游,才有了六修误认父亲、伏谒路旁的一幕。
这里被拿走的不仅是一匹好马。幼子使用父亲的出行排场,长子被要求在他面前行礼,谁更受宠、谁可能继承,都借具体动作显露出来。六修发现自己拜的是弟弟,羞愤离去;下一次召见,他没有到。
本节依据:《资治通鉴》卷89 · 建兴三、四年
父亲出兵以后,争执变成了战争
316年,猗卢召六修不至,大怒,亲自率众讨伐,却被六修击败。他换上便服逃入民间,被一名妇人认出,最终死于六修之手。《魏书》把这段结局简写为讨子失利、微服而崩;《通鉴》则明确记为六修弑父。能辨认的转折,是父亲把拒不应召变成了征讨,而长子已有力量击败他。
六修也没有因此稳坐代王之位。猗㐌之子普根原来守在外境,闻变赶来,攻灭六修。普根与六修是堂兄弟,分别属于昔日分治三部中的两支;父子之间的争位,随即引来了另一支亲族的武力介入。
首领更换,部内却没有立刻安定。新旧部众相互猜忌,发生杀戮。长期辅佐猗卢的卫雄、箕澹等,带着晋人、乌桓及刘琨留在代国的质子刘遵南归并州。曾使刘琨必须依靠的代国,反而在这场内乱中把一批人马送回了刘琨手里。
刚出生的继承人,与掌握拥立权的祖母
普根接掌不久,也去世了。《魏书》说他在位月余,《通鉴》把死亡记在316年四月。他的儿子才刚出生,普根的母亲便将这个婴儿立为继承人;到了同年冬天,孩子又死了。两次死亡发生得很近,史籍却没有说明两人的死因,也没有指认是谁杀了他们。
出面拥立婴儿的,是猗㐌之妻、普根之母祁氏,并非普根的妻子。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记她有三个儿子:普根、贺傉、纥那。即使长子和孙子都已去世,她仍有另外两个儿子,继承权并没有变成一件与她再无关系的事。
婴儿死后,国人拥立郁律。郁律是弗之子,与普根同属沙漠汗的孙辈,权位从猗㐌一支转到了弗的一支。祁氏已经参与过拥立,但她明确临朝摄政的记载,还要等到郁律死后、贺傉继位时才出现。其间有一位能够自行统兵作战的郁律,不能把这些年都看作祁氏独自掌权。
刘琨的旧援军,又遇见了刘虎
郁律早在猗卢时代就参加过对刘虎的战争。310年,刘虎响应白部,进攻刘琨的新兴、雁门二郡;猗卢派侄子郁律率骑兵来援,先破白部,再攻刘虎营落。刘虎带残部西渡黄河,退到朔方。那时郁律还是受猗卢派遣的将领,并未自己统领代国。
求援的刘琨,也是闻鸡起舞故事中的那个人。《晋书》称他为汉中山靖王刘胜之后;在祖逖传中,二人同为司州主簿,共被而寝,半夜听见鸡鸣,祖逖踢醒刘琨,两人起来舞动。青年时谈论天下的朋友,后来一个经营并州,一个渡江北伐;刘琨在北方的生存,又与拓跋部的军援紧紧相连。
318年,刘虎从朔方再次进攻郁律西部。这一次,迎战的是已经接掌部众的郁律。他大败刘虎,刘虎逃出塞外,其从弟路孤率部归附。两次作战都面对刘虎,却分属猗卢派将援晋与郁律自行守土两个阶段。后一场战事发生时,刘琨已在同年五月被杀,不能再把他放进郁律七月破敌的阵营。
向南看的首领,身后还有继承之争
胜利与归附扩大了郁律的力量。《魏书》用西兼乌孙故地、东吞勿吉以西来描述扩张,又记他听说晋愍帝遇害,向大臣发出感叹:中原无主,难道上天要资助我?这些话显示,他已在考虑南方的机会。古籍所写的远方地名与盛大兵数,是当时史家表现势力的方式,不能直接画成边界清楚、处处牢固控制的版图。
中原当然不是没有人在争。刘渊、刘聪的汉国,正是此前猗卢与刘琨共同对付的政权;郁律没有开创北方诸族第一次逐鹿中原的先例。他面对的是旧王朝崩溃后,多股力量争夺地位与名号的局面。《魏书》还记他拒绝刘曜、石勒的求和,又拒收江南晋廷给予的爵服,治兵讲武,有向南进取之意。
然而,在祁氏眼里,这种日益稳固的威望意味着另一件事。她担心郁律获得众心,终会不利于自己的儿子。321年,郁律被她杀害,数十位大人也死于这场变故。随后继立的不是郁律的儿子,而是祁氏之子贺傉;贺傉尚未亲政,由她临朝。
史籍把祁氏写成这次杀害的主使,却没有留下毒药或下毒过程,也没有交代郁律当时的年龄。此前普根父子的死亡仍然没有答案;不能因为她后来杀了郁律,就替前两次死亡也指定同一个凶手。可以看见的是,南下的雄心被内部的继承争夺截断,王位再度回到猗㐌一支。
阅读依据
- 《魏书》卷1 · 序纪 ↗
核严刑、六修之乱、普根父子与郁律继承、310援刘琨与318再破刘虎、南向意图及321遇害。郁律元年作丁丑即317,通鉴则在316年末记拥立;正文保留先后,不强行统一即位与纪年起算。军众与乌孙、勿吉等远方地名不作现代人口或精确疆域复原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89 · 建兴三、四年 ↗
核猗卢严法、夺马、令六修拜比延、步辇误拜、父先讨子而败、弑父及普根父子相继卒。未载六修谋臣劝反的对白,也未说明比延结局;不据推想补杀弟。卫雄等南归人数与魏书有差,正文不采用未经统一的数字。
- 《魏书》卷13 · 桓帝祁皇后 ↗
核祁氏为猗㐌妻、普根母,另生贺傉、纥那,以及郁律死后摄政。通鉴作惟氏,本文名称依魏书;两书都未写毒杀手段,普根及婴儿死因未明,不能因后事反推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90 · 大兴元年 ↗
318年五月刘琨遇害,六月刘虎入侵、秋七月郁律破敌,用于区别两次对刘虎作战,不误写成郁律统部后仍与刘琨联军。
- 《晋书》卷62 · 刘琨、祖逖传 ↗
刘琨传首记中山靖王胜之后;祖逖传记中夜闻荒鸡、蹴琨觉而起舞。没有固定每天清晨练武的频率,也不把世系记载写成汉代皇帝的直接玄孙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91 · 大兴四年 ↗
321年祁氏杀郁律、立贺傉并专制国政,作为魏书相关记述的对读;古籍中的动机是史家叙述,不扩写成当事人的逐句内心对白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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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人们不敢逃,长子却拒绝来了:北魏01 · P112–P115;北魏01 · P118–P118
- 先是一匹马,后来是父亲的步辇:北魏01 · P116–P118
- 父亲出兵以后,争执变成了战争:北魏01 · P119–P121
- 刚出生的继承人,与掌握拥立权的祖母:北魏01 · P121–P124;北魏01 · P130–P130
- 刘琨的旧援军,又遇见了刘虎:北魏01 · P124–P127
- 向南看的首领,身后还有继承之争:北魏01 · P127–P1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