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礼佛到灭佛:长安寺院里的转折
法果、崔浩、寇谦之与没有及时传出的诏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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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果的一拜,把皇帝放在哪里
拓跋珪平定中山、经营燕赵时,已经接触到当地的寺院与僧人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说他好黄老,也读佛经,行军经过寺院时禁止侵扰。到398年,平城开始修建佛塔、讲堂与禅堂。崇奉一种学说,并不意味着必须把另一种赶出宫廷。
赵郡僧人法果在皇始年间受征入朝,后来担任道人统,管理僧众。他对皇帝行礼,却把这件事解释成礼佛:能弘扬佛法的是人主,拓跋珪就是当今如来。这不是史书记录的一场皇帝提问、和尚机智应答的完整对话,而是法果向人说明自己为何礼拜。
这一说法把皇权放进佛教的解释之中,也给僧人接受皇帝礼遇找到理由。法果得到厚待,拓跋嗣继位后又加以尊崇;他的例子说明朝廷与僧人的关系可以协商,却不能代表所有僧人对王权只有同一种态度。把南方佛教整体说成藐视皇帝,同样抹去了这种差别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
崔浩的信仰,不是所有士人的信仰
崔浩奉事寇谦之,确实有清楚的史籍记载。寇谦之带着新的经戒来到北魏,起初并未得到朝野一致相信,崔浩却为他上疏,称其为圣王受命的征应。拓跋焘随后迎接寇氏弟子,在平城设天师道场,供给衣食,举行斋会。支持崔浩的人与信奉寇谦之的人,不能简单画成一个固定的民族阵营。
这段历史背后有更久的宗教传承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把张鲁之教追溯到祖父张陵、父亲张衡,记下受道者交米、祭酒领众、设置义舍等做法。五斗米道是理解汉末宗教组织的一条重要线索,却不是一句话便能包揽的全部道教起源。寇谦之所宣称的新科戒律,又明确要革除旧法中的若干做法。
晋代名门中也能找到具体例子。《晋书》写王羲之喜好服食养性,与许迈交游;在王凝之传中,则明记王氏世奉张氏五斗米道。可是,具体家族有这样的传统,不等于全部汉人士大夫都信道,更不等于他们在朝廷中只有同一套利益。崔浩的妻子郭氏就敬读佛经,甚至遭到丈夫焚毁经卷;信仰分歧可以发生在一个家庭里。
拓跋焘也并非一即位就要灭佛。他早年延请僧人谈论,四月八日佛像出行时,还曾亲临散花。后来接受寇谦之、信任崔浩,是态度变化的重要环节;这种变化不能被压缩成鲜卑信佛、汉人信道的两军对垒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;《魏书》卷35 · 崔浩传;《三国志》卷8 · 张鲁传;《晋书》卷80 · 王羲之、王凝之传
寺院中的人、财物与国家的担忧
佛教兴盛会改变人与财物的去向。439年河西战争之后,凉州人口迁往平城,僧人与佛事也随之东来。《释老志》接着记下朝廷因僧众增多,曾下令让五十岁以下的僧人还俗。对僧众人数的控制,已经出现在全面禁佛之前。
寺院同时是礼佛、供养与寄存财物的地方。后来长安寺院被查时,史书列出的财物中,不仅有寺院自有之物,还有官员和富人寄存的东西。朝廷对人口、劳役与财富的掌握,确实会与宗教生活发生冲突;但不能把查获的一寺财物,当成全国寺院都不纳税的总账,也没有证据证明青壮年都已出家、信佛就使军队失去战斗力。
宗教与政治的联系,也不限于钱粮。《释老志》记昙摩谶在北凉受到尊敬,沮渠蒙逊向他询问国事,又写其预言和术数;这显示宗教权威可能参与君主决策。至于用一种新信仰把不同人群凝聚起来,可以作为理解北魏统治的角度,却不是一份已经发现的开国政策文件,更不是朝廷命所有人只信佛教的证据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
从盖吴起兵,到长安寺院的武器
445年,盖吴在杏城起兵,各地力量响应,关中局势迅速恶化。《通鉴》记他自号天台王、设置百官,也记北魏分兵镇压与拓跋焘亲自西行。灭佛事件发生在这场战争之中,不能把战争背景从寺院事件里抽掉。
《释老志》给出的过程很具体:长安寺院种麦,皇帝的马进入麦地,随从到寺中饮酒,又在内室发现弓箭、矛盾等武器。拓跋焘认定这不是僧人应有之物,怀疑他们与盖吴通谋,于是命官员查办。随后又查出酿酒器具、寄藏财物,以及史书所载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这里必须分开两层:文献记录查出了武器,也记录皇帝由此作出通谋的判断;它没有提供足以证明各地僧人共同参与盖吴起兵的证据。崔浩随军在侧,趁机进言,惩罚随即从一寺扩到长安僧众,再要求各地照长安办理。一个地方的案件,被扩大成了对整类人的追究。
诏令南北传去,太子却缓了一步
446年,朝廷先后下诏,要求毁弃佛像、焚烧佛经,并以极严厉的刑罚禁止私藏僧人。其理由同时诉诸政教、礼义与排斥所谓胡神。诏令中的指控,是迫害者为政策提出的说辞,不能照收为佛教导致天下战乱的事实。
监国太子拓跋晃曾反复上表,反对滥杀僧人,也指出泥木图像并无罪过。皇帝没有采纳,他便放慢诏令的宣发。《释老志》说许多僧人因此预先得知消息,逃亡隐藏,经卷和金银佛像也有不少被秘密保存。命令覆盖广泛,不等于每个地方执行相同,更不等于所有僧人都已遇害。
寇谦之也曾苦劝崔浩,反对这场毁佛。这一细节尤其值得留下:崔浩支持灭佛,不代表所有道士都支持;拓跋晃反对滥杀,也不代表皇室内部始终意见一致。实际冲突沿着皇帝、太子、臣僚与僧道之间的关系展开,远比两种信仰各站一边复杂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
禁佛之后,才有昙曜的石窟
禁佛没有在拓跋焘生前正式撤销。文成帝拓跋濬452年即位后,朝廷才公开恢复佛法,允许各地建寺,并对出家人数与资格作出规定。流亡和隐藏中的佛像经卷重新出现,曾以其他技艺为生的僧人也得以恢复身份。
和平初年,昙曜接任沙门统,向皇帝请求在平城以西武州塞凿山开窟,建造五尊大佛。云冈最初五窟所联系的是文成帝、昙曜与复佛后的政治环境,不能归到早已去世的法果身上。把法果的一拜、拓跋焘的禁令与昙曜的石窟分开,才能看清北魏佛教经历过怎样的转折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
阅读依据
- 《魏书》卷114 · 释老志 ↗
核法果礼拜、太武早期崇佛、寇谦之入朝、长安寺院事件、446年诏令、太子缓宣及文成复佛、昙曜五窟。宗教神迹与惩罚性诏书按其叙述立场阅读,不直接视为验证过的因果。僧尼二百万等数字属于正光以后,未挪作太武时代数据。
- 《魏书》卷35 · 崔浩传 ↗
核崔浩与妻郭氏的佛教信仰分歧。传中把崔浩受辱解释为报应,是史家的宗教判断;本篇不采用此因果。
- 《三国志》卷8 · 张鲁传 ↗
核张陵、张衡、张鲁传承与祭酒、义舍等组织。正文及注引典略对张修等存在不同叙述,不能据此断定全部道教只有单一起点;汉中迁民如何影响各地士族信仰未在此完成专门研究。
- 《晋书》卷80 · 王羲之、王凝之传 ↗
王羲之服食交游与王氏世奉五斗米道提供具体家族例证,不外推为所有士族共同信仰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24 · 盖吴起兵 ↗
445年杏城起兵及北魏分兵、西征背景;战事与次年灭佛按先后分开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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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法果的一拜,把皇帝放在哪里:北魏03 · P122–P124
- 崔浩的信仰,不是所有士人的信仰:北魏03 · P117–P121
- 寺院中的人、财物与国家的担忧:北魏03 · P125–P130
- 从盖吴起兵,到长安寺院的武器:北魏03 · P131–P132
- 诏令南北传去,太子却缓了一步:北魏03 · P129–P132
- 禁佛之后,才有昙曜的石窟:北魏03 · P120–P1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