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想回平城:元恂的废立与死亡
新都里的父子冲突,终于走到河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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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的新都,儿子的旧地
493年七月,孝文帝立长子恂为皇太子。同年,迁都的决定逐步展开。父亲给太子安排冠礼,训诫他端正仪容、言辞与礼节,希望未来的继承人懂得怎样做皇帝。数年后皇室改姓,拓跋恂也成为元恂。
恂却不喜欢父亲要求的读书生活。《魏书》本传把他描述为不爱经学、身形肥大,尤其怕河洛的暑热,时时怀念北方。《资治通鉴》又记他私下穿胡服。南朝的《南齐书》还写到,他暗中毁裂父亲给的衣冠,重新编发、穿左衽衣。这组细节出自另一条记述,不能把该书对皇后家世和事发年次的混杂也一并接受。对孝文帝而言,洛阳是新政治的中心;对恂而言,它仍是一个难以适应的地方。
北方并不是一道永远不许他跨回去的边界。495年,冯熙去世,孝文帝还派恂前往平城吊丧、拜母墓,规定沿途礼仪,并叮嘱温读经书。奉命北行与私自带骑兵离开洛阳,性质完全不同。后来父亲出巡或征战,恂又常留守,主持宗庙祭祀,他的去留已经关系到朝廷的运转。
中庶子高道悦不断严厉劝谏,恂因而怨恨。他身边既有随从,也有负有教导、约束之责的官员。新旧习惯造成的不适,逐渐与一个太子不愿受约束的冲突缠在一起。
本节依据:《魏书》卷22 · 废太子恂传;《魏书》卷7下 · 高祖纪下;《资治通鉴》卷140 · 齐纪六;《南齐书》卷57 · 魏虏传
马还没有出城,劝谏者已经死去
496年,孝文帝巡幸嵩岳,恂留守金墉城。他与左右在西掖门内商议,准备召来牧马,带轻骑奔回代都,也就是平城。《南齐书》把备马写得更具体:秘密选出宫中御马三千匹,置于河阴渚。这一数量及地点保留为该书的说法,《魏书》本传只说召集牧马。
这不是一次得到准许的探亲,而是太子试图脱离父亲所定的新都。
高道悦成为这场行动中的死者。恂亲手在宫禁内杀了他。随后,领军元俨控制宫门、阻止行动,这一夜才得以平静。恂没有成功带兵抵达平城,事情就在洛阳被截住了。
次日,尚书陆琇向南赶去,向皇帝报信。孝文帝听后惊骇,但暂时压住消息,仍行至汴口才返回。朝廷没有立即把这件事公开,父子冲突却已经越过了服饰、语言或读书习惯:一个负责劝谏的官员被杀,留守太子企图离开其职责所在。
从太子到河阳的囚徒
皇帝召见恂,逐条责问。他与咸阳王禧等人亲自杖打太子,后来又由禧等轮流施打,总计一百多下。受刑的是恂本人。史书说,他被扶着、拖着带出去,一个多月不能起身,随后拘禁在城西别馆。
清徽堂上,孝文帝召集群臣议论废储。太子太傅穆亮、少保李冲脱帽谢罪,承认辅导失职。皇帝却把问题说得更重:倘若太子脱离控制,占据恒、朔北方地区,日后就可能造成国家分裂。在他看来,儿子的北逃计划已经威胁继承秩序。
这种对未来的判断,是孝文帝主张废储时提出的理由,并不表示恂已经在北方建起了另一套朝廷。实际发生的是杀人、谋划北逃与被阻;皇帝担忧的是这些行动可能发展的方向。
496年,恂被废为庶人,送到河阳,由士兵看守。衣食供应只够勉强免于饥寒。传记接着写他在困境中有所悔悟,常读佛经。曾经被要求主持祭祀、继承天下的少年,如今只能在看守之下生活。
一纸密表,一份没有上达的申辩
497年,孝文帝巡至长安时,中尉李彪秘密上表,指称恂又与左右谋逆。皇帝派邢峦与咸阳王禧前往河阳,带去椒酒,命恂自尽。传记记他死时十五岁,以粗棺、常服葬在河阳。第二次谋逆的指控,带来的已不再是废位。
但这份指控的审理过程,在恂死后又出现了问题。498年冬,御史台令史龙文观因罪当死,向廷尉告发:恂的近侍此前被收捕时,恂曾亲笔申辩自己不知情,李彪与侍御史贾尚却把书信压下,没有呈给皇帝。
贾尚因此被关进廷尉。李彪当时已经免官归家,朝廷也准备把他收送洛阳;恰逢赦令,案情最终没有彻底查明。贾尚获释后不久病死。恂的申辩是否足以推翻谋逆指控,现存这一段记载没有给出审判结论;它留下的,是申辩未能上达以及调查中止的问题。
因此,杀害高道悦与第二次谋逆不能简单并为一个已经查实的罪名。前一次行动有宫门被封锁、官员被杀等具体经过,后一次则以李彪的密表发动,又出现隐瞒申辩的告发。父亲下令杀死儿子的结果已经无法更改,史料里的疑点却没有随椒酒一起消失。
北方的不安,没有一个共同的名字
在元恂被废之后、被赐死之前,平城还发生了穆泰、陆叡等人的谋乱。他们反对迁洛带来的改变,又各有自己的处境,试图拥立宗室阳平王颐。颐却把事情报告朝廷,任城王澄奉命前往处置,参与者后来受到严厉惩罚。
同姓亲王并没有因此结成反对孝文帝的统一阵线。有人被谋乱者推到前面,有人告发,有人主持平定;咸阳王禧还参与了对恂的惩罚。北方贵族的不满、太子的逃归计划与具体谋乱之间有关联的背景,却不能把所有人都写进同一场起兵。
孝文帝意识到,新都才立,北人恋旧,南北之间仍有牵扯。可是安顿迁民、整肃反对者与南方战争,也并非依次做完再开始下一件:494年末,他就已经南征;497年又发动新的攻势。皇帝一边维持洛阳的新秩序,一边继续向南用兵。
元恂没有活到父亲这些安排完成。他的故事既有主动施加的暴力,也有承受的暴力;既有清楚记下的行动,也有没有查到底的告发。迁都的成败不能替高道悦解释自己的死,也不能代替对河阳那道赐死命令的追问。
本节依据:《资治通鉴》卷140 · 齐纪六;《资治通鉴》卷141 · 齐纪七;《魏书》卷7下 · 高祖纪下;《魏书》卷22 · 废太子恂传
阅读依据
- 《南齐书》卷57 · 魏虏传 ↗
另记恂私毁衣冠、编发左衽及密选御马三千匹置河阴渚。该段皇后、生母与事发年次混杂,具体过程又与北朝本传不同;正文仅注明这两项异源细节,立废及死亡时间、封门和杖罚经过仍与北朝纪传对读。
- 《魏书》卷22 · 废太子恂传 ↗
今本此卷为后人以《北史》补入,详元恂立储、奉命赴代、杀高道悦、元俨封门、汴口后返、亲杖百余、河阳赐死及498年申辩被隐之告发。邢峦、元俨依本传;十五岁为传记记岁。不会说汉话、左右替太子挨打一百杖不据此传成立;毁衣编发与三千御马另据《南齐书》57注明异源,不改成本传内容。
- 《魏书》卷7下 · 高祖纪下 ↗
493立太子、495冯熙卒与迁都后政务、496改姓及废储、南征年次。不能把元恂案写成因一次衣冠分歧直接赐死,也不能把497战事说成改革完成后的首次南征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40 · 齐纪六 ↗
496元恂私服胡服、北逃谋议、废储与穆泰陆叡谋乱;后者发生在元恂497遇害前,阳平王颐报告、任城王澄参与平定,不能扩成拓跋诸王一齐反叛。
- 《资治通鉴》卷141 · 齐纪七 ↗
497李彪告发、帝在长安时下令河阳赐死,以及当年再度南征。元恂第二次谋逆以告发呈现;498龙文观称申辩被压下及遇赦未穷本末,另据今本《魏书》22,不把未竟调查改成已经证实的诬告。
原稿段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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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父亲的新都,儿子的旧地:北魏05 · P135–P138
- 马还没有出城,劝谏者已经死去:北魏05 · P139–P141
- 从太子到河阳的囚徒:北魏05 · P141–P142
- 一纸密表,一份没有上达的申辩:北魏05 · P142–P142
- 北方的不安,没有一个共同的名字:北魏05 · P142–P143